9月24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央行、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通知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环境、资源的后续利用都造成一定问题,不利于我国早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同时强调,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伴随着通知一出,一些巨头也开始作出响应,比如阿里巴巴宣布阿里巴巴国际站将于10月8日起禁售虚拟货币矿机类产品等。
那么在9.24通知发布后,挖矿的行为将如何定性,它将有哪些刑事风险?
“挖矿”的相关概念及特点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依托的底层技术是区块链技术,而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记账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不同节点之间形成一个个区块并连接成链来实现,但并不是每个区块都能入链,每个节点必须得通过哈希算法进行充分的运算才能将形成的区块接入这种区块链,而这种运算是需要计算机设备并消耗大量电力,这个运算的过程在本质上和挖金矿很相似,而挖矿的收益就是比特币,比特币总量恒定,仅有2100万枚,产生方式也和黄金很相似。
所以人们形象地将通过哈希算法进行运算的过程称为挖矿(mine),将每个节点的“运算人”称为矿工。矿工使用的工具就是所谓的“矿机”,多个矿机进行集中管理的物理空间即为“矿场”。
矿机需要承载大量的算力,同时需要昼夜不停运作,再加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格也不断攀升,这就导致矿机的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
另外,矿机的功率很高,就拿比特大陆的蚂蚁矿机S9为例,功率约为1500w,而普通的电脑功率仅为100w左右,再加上大多矿工为了提高挖矿的效率往往同时运行多台矿机,且昼夜不停地运作,所以耗电量很大,造成了矿机所在地的用电紧缺,影响其他群众用电,也造成了碳排放量也一直居高不下。
发改委9.24通知释放的重要信息
(一)国家将整治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使得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不利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所以各地区、各部门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二)当前重点为排查存量项目和梳理新项目
从9.24的通知的第三部分可以看出,现阶段整改的重点在于全面摸排本地已投产运行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对在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逐一梳理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等基础数据,每周实时动态更新,对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立清单,逐一梳理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计划投产时间等基础信息。
在节能审查、用电报装申请等环节加大甄别力度,保证梳理排查数据真实全面。
(三)限期淘汰并禁止各种类型的帮扶支持
通知明确要加快“挖矿”项目存量项目的有序退出,并通过实施相应措施促进挖矿项目限期淘汰,比如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
再比如严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以财税、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通过各种措施倒闭挖矿活动限期淘汰。
(四)构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各地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环节进行全链条治理。数据中心类企业开展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承诺内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
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测分析和穿透式监管,并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和数据交叉验证,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大力度对违规供电项目和存在电力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查处,并对违反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监管。
各地要建立完善举报平台,畅通全社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监督渠道。
本文作者赵景浩,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