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行领1100万天价罚单,有员工因阻碍监管检查等被终身禁业

2021年的最后一天,银保监会披露一张1100万元天价罚单,受处罚的机构是成都农商行,违规事实共有六项,包括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等。同时,成都农商行还收到另一张30万元的罚单。该行受处罚的工作人员多达14名。

成都农商行曾引入安邦保险集团作为大股东,2020年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国资背景的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城投资”)。

处罚详情

成都农商银行于2010年1月15日挂牌开业。2011年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2020年6月,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回归市属国企属性。2021年12月20日,成都农商行官网发布公告显示,已聘请中信证券作为其A股IPO保荐机构。

准备上市的成都农商行却紧接着收到了巨额罚单,不过,本次处罚做出处罚日期其实是在2020年3月31日,只是直到2021年年底才公布。

成都农商行的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6项: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未审慎审查,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违规开展非标业务;未提供或及时提供检查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失效。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2021年12月31日,四川银保监局还公布了成都农商行的另一张较小的罚单,该行因投前调查、风险审查审批不尽职,违规购买他行发行的周期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导致他行自营投资非洁净出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8月20日。

同时,成都农商行的14位工作人员受到的处罚也被披露出来。四川银保监局分别在2020年4月7日、4月9日、6月17日、8月31日对成都农商行的房某某、刘某、陈某、李某某等人做出处罚决定,罚款的最高金额达50万元,甚至有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

刘某就因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违规开展非标业务,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被罚款50万元,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另一名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的是房某某,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实施虚假转让融资业务,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被罚款40万元。

陈某和李某某,因对成都农商银行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 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违规向房地产项目授信等行为负责,也各被罚款50万元。

另外,这14位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还包括,对成都农商银行违反印章管理规定,配合删除线上用印记录及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承担责任等等。

成都农商行在收到如此巨额罚单之后是否进行了相关整改?《华夏时报》记者于1月5日致电致函成都农商行投资者关系部,但对方表示,没有接受采访的权限。

股东变化

本次处罚与股权变更相关。2020年,成都农商行进行了多次股东变更。

成都农商行曾引入安邦保险集团作为大股东。而随着2018年安邦被接管,成都农商行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存贷款业务和资产规模都出现下滑。2020年,成都农商行完成股权处置,“安邦系”全部清仓出局,国资占股超过65%。

此前成都农商行披露的二级资本债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1年9月,该行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成都农商行领1100万天价罚单,有员工因阻碍监管检查等被终身禁业

股东换血之后,成都农商行总体发展势头较好,业绩实现增长,不良率也有所下降。

2020年1月6日,成都农商行宣布,2019年12月,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子金控”)受让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农商行股份,受让股份后,交子金控持有该行9.81%股份。

据官网介绍,交子金控旗下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4家参股公司和2家合伙企业,为成都银行、锦泰财产保险等8家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参股公司还包括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万和证券等。

2020年3月11日,成都农商行宣布了兴城投资拟受让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该行股份。同年4月,兴城投资取得四川银保监局股东资格批复,同年6月,此次股份转让已完成。至此,兴城投资持有成都农商行35%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2020年4月17日,成都农商行又发布公告,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侯发展集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称“高投集团”)联合受让成都农商行股份。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第十二条对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发起人应符合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办法》还对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做出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须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另外,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兴城投资、武侯发展集团和高投集团都出具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书》,3家公司都表示,符合成都农商股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成都农商行《章程》等相关制度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兴城投资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9.06%,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3.11%。 截至2019年底,武侯发展集团(核实)和高投集团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34.78%、33.3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4.96%、37.32%,也都符合监管要求。

本文转载自华夏时报,内容可能有删改,文章观点不代表天府财经网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1)
上一篇 2022-01-04 21:41
下一篇 2022-02-24 09:12

相关推荐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成都农商行被罚69万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川银罚字〔2023〕7号、8号、9号、12号)显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黄璟(时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总监)、陈隽(时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副总经理)、杜小全(时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行长)对前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9万元,对黄璟、陈隽各处罚款3.5万元,对杜小全罚款2.4万元。

    2023-10-09
    8.1K
  • 成都农商行资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5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资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资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未落实合同面签制度,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资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35万元。

    2023-01-09
    3.6K
  • 四川多位金融高管职务发生变动

    张文达任民生人寿自贡中支副总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张文达任职资格的批复》,经审查,根据有关规定,核准张文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赖俊才任中行宜宾分行副行长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赖俊才农商行董事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吴忠云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规定,经审定,核准吴忠云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冷洋任乐至农商行董事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冷洋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规定,经审定,核准冷洋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杨光任农行遂宁安居支行行长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遂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杨光中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蒋玉平任泸州农商行副行长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泸州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蒋玉平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经审定,核准蒋玉平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张晓明任招行泸州分行行长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泸州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晓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经审定,核准张晓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张宇任农行泸州分行副行长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泸州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经审定,核准张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刘学蓉任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董事 四川银保监局公开《中国银保监会乐山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刘学蓉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2022-12-05
    43.4K
  • 2021年农商行最大罚单出炉!成都农商行因“六宗罪”被罚1100万

    2021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数张针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的罚单。其中,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因“六宗罪”收到一张金额1100万元的罚单,为2021年成都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一、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二、未审慎审查,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三、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四、违规开展非标业务;五、未提供或及时提供检查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六、内部控制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监管局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2021年12月31日在银保监会官网公布。 此外,成都农商行的另一张罚单显示,因投前调查、风险审查审批不尽职,违规购买他行发行的周期本金保护型李林坤,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异地房地产项目实施授信,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对成都农商银行虚假转让信托产品,违规承诺远期回购并提供信用担保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2万元。 陈鑫,对成都农商银行投资

    2022-01-04
    394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