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教你如何防范投资理财骗局

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公布了当前高发领域非法集资的7大特点,同时,公安部总结出非法集资的作案机构或团伙所存在的10大常见共性特点,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风险识别。

现货岛综合,4月27日,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的14个部委在京联合宣布,将重拳出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会上,官方公布了当前高发领域非法集资的7大特点,帮助社会公众能够有效识别投资骗局。

金融骗局
投资理财骗局

(一)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2014年以来,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大量快速增加,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突出。犯罪手法主要有: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央行相关负责人还总结称,民间融资发生非法集资呈现主要发生在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养老、科技开发等传统行业领域案件多发;通过组织民间“抬会、合会、标会”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向社会公众集资;以兴办实业,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承诺回报以收取定金、股金等向社会公众集资等主要特点和手法。

(二)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积累了大量风险。主要犯罪手法有:

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三)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2015年以来,有关监管部门提示风险,称以“MMM金融互助社区”为代表的互助理财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与之类似的百川理财币、克拉币、“摩提弗”等虚拟理财相继出现,运作方式极为类似。此类虚拟理财的特点有:

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摩提弗”承诺静态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

三是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四)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容易沉积大案要案。主要集资模式有:

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五)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二是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六)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违规违法问题突出,有的涉嫌非法集资。

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七)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相互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公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保险活动。相互保险涉及非法集资风险有:

一是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涉嫌集资诈骗。

二是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

此类“互助计划”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可能诱发诈骗行为,蕴含较大风险。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6-05-01 20:35
下一篇 2016-05-01 21:38

相关推荐

  • 以PPP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金诚集团高管被集体判刑

    开庭审理近半年之后,金诚集团非法集资450亿余元。 具体来看,2009年5月至2014年底,韦某等人非法募集资金80亿余元。 2015年起,韦某等人利用PPP项目和自营项目发行配资金。 募集资金仅有少量投入对应项目,大部分被用于还本付息。期间,募集境外基金(投资人在境外交付)共6亿余元;将其他项目募集资金共计27亿元转到境外。 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为逃避监管,韦某等人借用上海某管理人发行基金,募集资金15亿余元。2017年起,通过收购管理人杭州某杉及北京某轩,并发行基金,募集资金43亿余元。 其中,只有约80亿实际投入PPP项目,房产、奢侈品等用途。 截至案发,金诚集团账面未兑付198亿,扣除已付收益,实际未兑付约172亿,再减去目前已追讨款项,造成损失约164亿元,不包括尚未变现的资产。 据悉,金诚集团非吸案共涉及27人,分三批审理,前二批各11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其余5人韦杰、徐黎云、蒋雪琦、傅康洲、吴昊天,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 根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10年,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期无期。 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人胡瑜,自2016年起先后任诚泽金开公司战略发展总监、规划委员会主任,案发前系金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分管集团法务部、人事部、信息技术部,参与重大决策,制定考核制度,协同韦杰共同设计金诚集团化运作模式并通过隐形控制的基金管理人为关联企业募集资金,设立新城镇基金等作为金诚集团资金池使用的基金。 胡瑜所涉募集金额为227余亿元,投资人损失为150余亿元,个人获利为24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 2、被告人刘鹏,自2011年起入职金诚集团后,曾任财富部副总裁,负责财富二部的基金销售工作,2016年起任新城镇集团副总裁,负责项目的寻找、洽谈以及事后任部分项目公司总经理,对项目进行管理。 刘鹏所涉募集金额为25余亿元,投资人损…

    2021-11-10
    4.6K
  • 央行通报一起利用比特币洗钱典型案例 已提供给FATF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通报一起利用集资诈骗罪,仍将部分赃款换成比特币,并将密钥发送给潜逃境外的丈夫,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 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经验。 央行表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要按照虚拟货币交易流程,收集行为人将赃款转换为虚拟货币、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币、或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等证据,包括比特币地址、密钥,行为人与比特币持有者的联络信息和资金流向数据等。 案件回顾 2015年8月—2018年10月,丈夫陈某波注册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数字货币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至妻子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人离婚。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前妻明知丈夫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调查、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将上述300万元转至前夫个人银行账户,供其在境外使用。 并按照前夫指示,将前夫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前夫组建的

    2021-03-20
    5.0K
  • 前检察院人士独家解读:币圈人最易涉及的五大刑事类风险

    作者为原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律师火伊婕,本文吴说币圈大起大落,10月刚被国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的热潮鼓舞,11月各大清查整治通知,一夜之间94危机重燃。12月,本以为可以静待2020,月底又一波刑事案件集中宣判,各大智库也相继发布币圈刑事案件数据报告,再次为币圈人士敲响了警钟。 参考多家智库发布的报告,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网站,以2018、2019两年为期,以“区块链”为关键词,币圈涉刑的案件至少有350+件,远超同期同类民事行政类案件。而这仅仅是已生效的案件,不包括未判决、判决但未生效、未公开、未收录的案件。我们相信事实上远不止这个数量。 可见,刑事风险是当前币圈面临的主要风险点,也是高压线。通过近期相关判例研究,我们梳理了币圈人士最容易涉及的5大刑事风险,供参考。 刑事风险一:盗窃罪——从偷比特币、以太币等PoW共识机制,要求必须有矿机才可能挖到币,而谁的算力高,挖出币的概率也就越大。高收益、高算力、高耗电性,催生了一系列的矿机盗窃案件和电力盗窃案件。随着购买矿机的成本逐步下降,窃电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12月24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大“传销组织体系。至案发时,涉案资金高达11亿7千多万元。最终王某凡作为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余11人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传销采用的主要方式是典型的掮客型惑客方式。一般都是假借销售、经营为名,参加者通过缴纳会费、购买商品、服务等才能获得加入资格,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形成一定顺序排列的层级体系。最后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薪酬或者奖励。 传销的核心问题在于本质上靠下线的钱来贴补上线,而不是靠正规的商品、服务经营活动来营利。无法维持经营活动的可持续性,一旦不能持续发展足够多的下线,便会面临资金流的断裂,从而导致众多投资人的亏损。 一旦传销组织达到了30人以上,并且层级在3级以上…

    2019-12-30 区块链
    4.8K
  • 四川移动再发“和掌柜”情况说明:警方已受理报案

    现将近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初步核查的情况 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信息推介领域的探索,2015年初,我公司在“和聚蜀商(和小宝)”平台内开辟了金融推介专区。2015年4月,成都融证通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证通公司”)联系我公司,希望在我公司金融推介专区推介其金融产品,我公司随后为融证通公司在金融推介专区内提供了链接跳转至其平台。 2015年4月底,“和掌柜”APP上线;5月5日,我公司在内部开展了试用和信息推介。 2015年9月,我公司与融证通公司协商一致,“和掌柜”客户端全部移交为融证通公司所有,同时要求融证通公司在“和掌柜”客户端及其相关网页、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预期收益表现;和小宝理财信息推介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产品相关的所有风险;和小宝此推介的金融产品均由第三方提供,与四川移动无任何关系。四川移动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安全,或分担任何风险。” 2016年3月18日,我公司数据部在办公网发布了《关于和小宝微信公众号“四川移动”上公布。

    2019-11-28
    3.8K
  • 警方公布40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黑名单”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公安分局公布了一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外汇投资 浙江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大庆孟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财创亿投资理财 大庆市晟启辉商贸有限公司 钰城融泰大庆分公司 中世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世财富大庆萨尔图分公司 大庆市盛祥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市金宫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国润海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市汇通鑫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易通天下商贸有限公司 占学保健品商店 大庆恒利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三为鸿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澳门永利皇宫微信群 深圳精忠银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精忠乾坤影业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未来之星”网络平台 大庆市万盛亿邦投资管理公司 辽宁冠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金钰联合萨尔图分公司 大庆市丰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宝瑞通公司 大庆艾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庆第一分公司 嘉钰达诚 大庆市让胡路区科易电子产品经销处 聚合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金鼎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有色金属

    2019-08-29
    8.1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