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山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落实清整联办〔2015〕3号文件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清整联办〔201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规范各类交易场所运营和管理秩序,建立健全各类交易场所监管体系,促使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
各县(区)政府为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做好清理整顿各项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交易场所,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整顿。
2.全面清理,分类处置。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各类交易场所纳入清理整顿范围,按交易品种、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等进行分类清理,重点纠正违法违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
3.清理与规范并举。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要在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各类交易场所行为,维护交易场所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由李利生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存才、市金融办主任郝千文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各县(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郝千文兼任,承担日常工作,落实市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各成员单位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分工
市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市经信委(国资委)重点对股权、产权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人行阳泉中支重点对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市工商局负责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的注册管理;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述机构的清查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其他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
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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