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
(一)综合
《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金融办〔2015〕18号)
《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
(二)整顿规范
《关于成立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浙政办发〔2012〕16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13〕55号)
《关于保留浙江产权交易所等65家交易场所经营资格》(浙政发〔2013〕2号)
《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浙金融办〔2014〕106号)
《关于开展交易场所白银交易规范整顿工作》(浙清领〔2015〕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易场所变更事项办理工作》(浙金融办〔2015〕89号)
《关于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1〕301号)
《关于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甬政办发〔2012〕44号)
《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13〕213号)
《关于加快宁波航运交易所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3〕73号)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丽政发〔2011〕93号)
《关于成立宁波市大宗商品交易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甬政办发〔2011〕225号)
《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1〕63号)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5〕30号)
(三)碳排放
《杭州市能源消费过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3〕118号)
(四)排污权
《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47号)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0〕65号)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和排污权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0〕第143号)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环函〔2011〕247号)
《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价资〔2011〕176号)
《浙江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3〕45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5〕42号)
《宁波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90号)
《宁波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2〕295号)
《宁波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甬环发〔2013〕112号)
《宁波市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甬环发〔2015〕81号)
《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台政发〔2009〕48号)
《台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号)
《台州市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台环保〔2010〕11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排污权交易工作》(台环保〔2012〕123号)
《关于台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台发改价格〔2013〕131号)
(五)农村产权
《关于规范杭州市产权市场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8〕19号)
《关于规范杭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0〕13号)
《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3〕128号)
《金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1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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