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印发《2016年广西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要求,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作用。2016年,自治区商务厅将继续深入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大力开展“电子商务万千百十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6年,按照“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万千百十计划”:一是开展“4个万”行动计划,启动万家网店建设,促进万人电商创业,开展万人电商培训,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二是培育和引进千名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三是培育和引进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四是做好政策设计、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十项重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6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73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涌现一批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与电子商务进一步融合,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环境不断完善。
三、十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完善电子商务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持,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做好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指导电子商务发展。
二是协同自治区统计局、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构建电子商务统计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普查统计,发布年度广西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开展。
(二)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一是建设广西商务云平台,夯实广西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区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二是建设“互联网+”产品二维码(广西)中心,在全区推广应用二维码技术,实现每一件产品防伪、溯源等功能。
(三)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一是开展制度创新,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等各环节的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广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
三是依托中国-东盟经贸信息港建设,申报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先行先试平台。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政策,大力引进发展海外直营店、直销店、跨境电商等消费新业态,支持南宁跨境商品直销中心建设。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
一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供销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树立广西农产品品牌,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实现广西农产品电子商务“三到”(即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能看到,通过农产品电商渠道可买到,广西农民可以赚到)目标。
二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基础,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县级电子商务配送服务中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在试点县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从而形成“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三是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推进“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计划”,通过电商开展精准扶贫。
(五)紧密结合新兴业态,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搭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对接平台,开展座谈、沙龙、论坛等多层次对接,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O2O、社区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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