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近些年全国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电子交易平台统称为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就是为了交易,不是为了融资,融资是银行或是第三方给予交易场所的配套服务,而交易场所本身不应具有融资的功能。
国务院38号文发布后,很多地区交易场所急于转型,涉及做了年化收益率的产品。这种平台不小心就被人认为涉及非法集资,而该类项目在国内的交易场所并不多,不能混为一谈。
交易场所不做交易做别的都是属于跑偏,涉及做年化收益率的产品的交易场所应该寻找第三方基金公司或是银行给予交易场所的企业或投资者进行该规划,不能混在交易场所主体之中,更不能以这个作为交易场所的主体来经营。
国内交易场所百分之95以上都是以交易商品现货挖掘现货价值,服务现货贸易为主,目前的短板是在配套环节需要更好的加强。
国内交易场所和年化收益率平台不能混作一谈,不能一概而论,近期有交易场所或涉及相关年化收益率产品,但是不能代表整个交易场所行业。
不能以交易所(市场市场或称交易中心)等字样就判定其涉及年化收益率产品,更不能说交易场所(市场市场或称交易中心)等字样就判定其涉及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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