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住建部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指出,此次意见稿的提出涉及旧改拆建、配套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隐患的排查、区域特色风貌及城市统筹发展等方面,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拆建监管力度,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城市功能。
一、“限拆限建”,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发展
意见稿提出,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同时,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由于传统的旧改模式中,开发商盲目追求规模扩充带来的经济效益,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短时间集中拆迁城中村等连片旧区,导致租赁住房市场需求激增,呈现供需失衡局面,加剧群众租房困难的问题。
此次意见稿在拆建方面进行限制,一方面有效打击开发商激进的做法,另一方面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短时间内大规模拆建带来租赁房源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租赁住房需求,同时有利于平抑租金,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发展。
二、应留尽留,保留城市特色
意见稿还提出,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同时,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
这将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保护历史建筑,将文化与城市建设相融合,促进城市区域的特色发展,另一方面也将有效保留居民的原有生活状态,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
意见稿强调,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
由于传统的旧改模式延续房地产开发模式,开发商为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略区域建设的协调性,从而引发更多的城市问题。
意见稿的提出,首先有利于开发商在城市的综合规划下,结合实际,有计划、渐进式的进行有机改造,为后续城市更新行动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有效遏制房企在旧改项目中变相抬高房价等现象;其次,在政府、市场、公众的来联合参与下,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城市活力。
整体而言,该意见稿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就该市场体系和城市更新行为,调控力度较大,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实效性。预计随着意见稿的出台,将有效消除旧改市场陈疾,推动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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