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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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意见的解读
4月26日,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内容包括七方面的监管措施。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对此分析指出,《意见》中较为重点的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从业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和转租10套(间)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并在开展经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并由住建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这就避免了一些挂名其他类型的企业从事租赁业务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参与主体,对一些钻漏洞的现象加强监管,保证将从事跑路等现象,保障了租户和房东的权益。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规定此前已经在成都、南京等城市推出,本次提出这样的政策也就意味着未来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这样的规定,对于租赁资金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是规范租赁市场的重要举措。 第四,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该条内容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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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蛋壳危机:三因素叠加暴露长租公寓商业模式的脆弱性
今年以来,多家跑路等现象屡出不穷,而近日刚在租金贷”的模式,为租客提供房租贷款的一般为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一旦租赁市场不景气或者新增租户减少的情况下,长租公寓机构将会面临资金问题。 2、过度追求规模。部分机构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存在盲目扩张等现象,而本身出租能力低、运营能力不足,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