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所

  • 津贵所案律师还原3年维权路:或成同类案件表率

    近日,天津交易所(下称津贵所)被宣判为组织投资者90万元。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日,新浪财经联系到了原告投资者律师——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怡律师,简单讨论了此案。 原告李某在2011年11月-2012年5月期间,在津贵所交易现货,先后总投入约130万元,成交192笔,共亏损约91万元。 “原告损失的91万多,是其个人及家庭成员一生的积蓄,李某为该案多次上访,并因为上访被拘留过。”王德怡律师说,“他之前也起诉过代理商和期货交易。而开庭中,津贵所已确认,所有会员单位青岛九州、兰溪湖南久丰、兰州西部、湖南久丰、东南大宗等平台,均持有所谓的政府批文,均已被判为非法期货交易,应返还投资款。” 最后,王律师也对参与过相关平台的投资者建议:“在国家出台针对某个交易所问题的具体方案之前,每个投资者均应根据自身情况,搜集有效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每位投资者的钱都来之不易,维权不易,希望其他法院在类似案件中,摒除案外因素,依法及时公正判决,捍卫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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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确定判决或许利于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核心提示】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交易模式实质上是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  11月1日,天津交易所(下称“津贵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近日我所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鲁0112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的声明,声明称:“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津贵所自成立以来一贯合法合规经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所将提起上诉,并正在积极准备上诉事宜。” 在津贵所发布声明前一天,一篇名为《首例!天津期货交易》的报道引发了行业的大讨论,此篇报道写到: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投资者90万元。 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模式实质上是非法期货交易,涉案的192笔交易无任何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且涉案交易一笔多达15手(15千克/手),普通自然人投资者不具备交割能力。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虽然从单个客户角度,涉案交易采取会员与投资者间一对一对赌方式,但从津贵所130多家会员公司角度,是集中了众多客户参与交易,属于分散式柜台贵金属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这个案件更是具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供借鉴和遵循。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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