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A新规

  • ESMA确定新规日期:8月1日起,CFDs产品杠杆最高30:1

    欧盟金融监管机构差价合约和期权——从2018年7月2日起,禁止向散户CFDs)——从2018年8月1日起,限制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或出售差价合约。 这一限制措施涵盖了: 开仓杠杆上限; 基于每个账户的ESMA以上关于CFDs和二元期权的限制措施生效期暂时为3个月,3个月过后ESMA可决定延续新规则。但在现阶段,是否延续还不能得到确定回应。 该新规已于今日被刊登至欧盟官方期刊(OJ)。 ESMA主席Steven M杠杆交易监管提案与原来的建议保持不变; 3月28日,英国ESMA新规,并将发布相关咨询; 此后,诸多经纪商如货币对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30:1以内;非主流货币对、黄金和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20:1以内;非黄金股票和其它标的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5:1以内;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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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盟ESMA监管新规正式敲定:外汇杠杆最高30倍 禁止二元期权

    在公众咨询期结束一个多月后,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杠杆交易监管提案与原来的建议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在CFDs)方面,投资者开仓的交易货币对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30:1以内; 非主流货币对、黄金和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20:1以内; 非黄金股票和其它标的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5:1以内; 二元期权; 实行负余额保护; 实行FCA对ESMA此次应用欧盟范围内的临时产品干预措施表示支持。期权的公司。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已同意该项针对向欧盟(EU)散户投资者提供差价合约(头寸;基于每个账户的保证金平仓规则;以每个帐户为基础的负面余额保护;阻止CFD提供商使用激励措施;并以标准化的方式提供坚定的特定风险预警。 根据MiFIR,ESMA只能在三个月的基础上实施临时干预措施。在三个月结束之前,ESMA将考虑需要将干预措施再延长三个月。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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