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人民银行通报一起利用比特币跨境转换成境外财产的洗钱罪典型案例。天府财经网注意到,这是一起夫妻搭档“里应外合”的跨境作案:妻子明知丈夫涉嫌集资诈骗罪,仍将部分赃款换成比特币,并将密钥发送给潜逃境外的丈夫,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
央行已将本案作为中国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经验。
央行表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要按照虚拟货币交易流程,收集行为人将赃款转换为虚拟货币、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币、或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等证据,包括比特币地址、密钥,行为人与比特币持有者的联络信息和资金流向数据等。
案件回顾
2015年8月—2018年10月,丈夫陈某波注册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本息和个人挥霍,后期拒绝兑付;
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
2018年年中,丈夫将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至妻子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人离婚。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前妻明知丈夫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调查、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将上述300万元转至前夫个人银行账户,供其在境外使用。
并按照前夫指示,将前夫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前夫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前夫,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
目前,前夫陈某波仍未到案,但并不影响对其前妻陈某枝洗钱犯罪的认定。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枝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枝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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