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为大宗商品市场指明方向

9月1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指明方向。

9月1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促进各机构创新发展,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指明方向。以下为《意见全文》: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部门:

加快建设期货及衍生品行业,充分发挥期货经营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风险管理、价格发现和增加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现就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实现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为取向,着力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结构合理、经营稳健的现代期货及衍生品服务体系;坚持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鼓励期货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自担风险,始终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创新发展的全过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诚信合规的行业文化,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一、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期现结合业务,为产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大宗商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和产品。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围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进一步扩大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公司试点范围。制订完善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业务的配套措施。支持有条件的风险管理公司开展期权等衍生品做市业务。支持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境外衍生品市场。

进一步丰富交易所的基础衍生品工具,适时推出符合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要的期货、期权产品,服务国内现货生产经营,管理市场风险。

二、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

明确期货经营机构作为期货及衍生品服务提供商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和资产定价的基础服务功能,推动期货经营机构特色化、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建立健全包括期货经纪、投资咨询、中间介绍、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在内的衍生品服务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集团化经营,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衍生品服务集团。鼓励和引导中小期货经营机构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发展。

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坚持市场化导向,引导期货公司以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

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增强资本实力。

支持期货公司自主决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完善期货公司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专业子公司。支持期货公司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机制。

支持期货公司依法进入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机构间市场等各类合法交易场所开展衍生品及相关业务。拓宽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完善投资者保障基金缴纳政策。

推动期货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强化期货公司客户结算职能,为场内、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结算和风险控制服务。探索期货公司托管功能。支持期货公司为各类期货资产管理机构提供部分后台外包服务。

支持期货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期货公司在确保开户实名制、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网上开户。完善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规定,尽快研究解决期货居间人问题。

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放宽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拓宽期货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允许投资于大宗商品仓单等现货领域。

支持期货公司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参与衍生品交易。支持期货公司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发行期货资管产品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发展私募期货基金,建立健全私募期货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期货基金产品的登记备案和持续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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