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ST索菱(002766,SZ)披露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2016~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7、2018年年报中存在重大遗漏。因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前,2019年4月,*ST索菱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长城影视(002071,SZ)也于4月13日披露,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因*ST索菱、长城影视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间买卖过*ST索菱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020年4月12日前买卖过长城影视股票,并在2020年4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宋一欣律师提醒:
1.上述登记或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一旦证监会认定该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的证券欺诈行为成立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方可正式委托律师提起索赔诉讼。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2.案件中,可诉且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将已被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上市公司、相关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中介机构、其他责任人为准。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索赔诉讼的进程,但若列入滞留海外不归人员或联系地址不详人员为被告,则有可能会影响诉讼进度。
3.律师服务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行支付,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应对诉讼结果作出承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至今,包括普通帐户及融资融券账户,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包括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