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事故就像康鹏科技头上的魔咒。本次IPO前康鹏科技的财务内控又出意外,康鹏科技能否保证各主体之间的独立性?
由于化工企业的生产特性,安全管理与污染防治一直是需关注的重点事项。然而,正在科创板IPO阶段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鹏科技”),却在安全、环保以及内控方面屡屡出现问题。
这已经是康鹏科技第二次闯关IPO,前次IPO时,上交所就对康鹏科技生产技术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由安全事故造成的公司业务停滞及业绩下滑情况,以及历史上关联公司重大环保违法案件发出问询,公司过会阶段被否。
本次再战IPO,康鹏科技调整募投项目,集中在锂电池领域,但从申报前的筹备情况来看,公司的整改与应对并不到位,不仅近一年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行为难以禁绝,还再度在内控方面上发生“意外”,出现购买信托产品“踩雷”的情形。
事故频发,会否影响业绩?
招股书显示,康鹏科技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不巧的是,事故就像康鹏科技头上的魔咒。
据了解,2020年2月24日,子公司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康鹏”)精馏辅助五车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名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就“224”事故分别向衢州康鹏、衢州康鹏法定代表人彭勇以及当班主操祝超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衢州康鹏处以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衢州康鹏法定代表人彭勇处以7.26万元(2019年年收入的3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班主操祝超处以警告,并处于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年4月22日,衢州康鹏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当天处于试生产运行中的衢州康鹏1500吨LiFSI生产线后端的一台处理釜在中和处置精馏后高沸物时发生冲料事故。
安全事故甚至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康鹏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87亿元、6.29亿元、10.05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41亿元、0.9亿元、1.34亿元。可以看到,公司在2020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这与衢州康鹏停工停产有很大关系。
接连两起安全事故,如何保证生产安全更为受关注,成为问询的重点。
首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康鹏科技说明上述两起安全事故均发生在LiFSI精馏环节的原因、公司相关产线的设计和生产管理是否存在缺陷、相关事项的具体整改措施及运行情况等。
康鹏科技回复称,衢州康鹏“224事故”及“422事故”主要系疫情期间人工在2020年疫情复工初期操作不当所致,发生事故的环节均不属于核心生产环节,两起事故的原因较为独立且具有一定偶发性。事故发生后,采取相应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持续落实执行整改措施,并能正常稳定生产。康鹏科技还称,未来被除以责令停产处罚并进而影响经营业绩的可能性较小。
污染难治,可能转嫁责任?
康鹏科技所从事的精细化工行业作为化工产业链的中游(上游为提供有机、无机化工原料的基础化工行业,下游的医药、农药等应用行业),对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艺、绿色合成技术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对精化过程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液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突出。
《眼镜财经》注意到,康鹏科技及其子公司多次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根据招股说明书,2021年,康鹏科技子公司浙江华晶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受到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问题,浙江华晶还因“厂区末端废气处理设施排口及三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口甲苯浓度超标”被处罚。2021年12月,康鹏科技境外子公司API收到了新泽西州环境保护部的通知,API存在危险废物容器标签不规范、废物储存超期等不规范行为。
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康鹏科技说明浙江华晶受到环保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后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API存在环保不规范的具体情形,与新泽西州环境保护部达成和解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后续追加处罚的风险,并充分论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环保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能否被有效执行。
事实上,康鹏科技及其子公司在环保问题屡屡出问题。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康鹏”)曾为康鹏科技实控企业,泰兴康鹏历史上曾因委托无资质方处置危险废物构成污染环境罪,泰兴康鹏法定代表人等因此获刑事判决处罚。
上一次IPO时,上交所还要求康鹏科技说明,是否应将泰兴康鹏重组并纳入公司体内。市场有分析指出,生产、交易往来甚密的两家关联公司如若实为一体,意味着其中一家所犯污染环境罪,或应被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
康鹏科技方面解释双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称,出于供货稳定性与保密性考虑,同时由于泰兴康鹏产品已形成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或已通过客户验证,因此需将泰兴康鹏作为其外协厂商之一,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不过,《眼镜财经》了解到,泰兴康鹏已于2020年初停止生产,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相关厂房均已拆除。因此,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关联公司转嫁环保责任的问题,仍然值得深究。
内控存疑,如何保障独立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IPO前康鹏科技的财务内控又出意外。
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7月,康鹏科技斥资5000万元投资“五矿信托——璟川汇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与福建科欣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该等应收账款的初始债务人为阳光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
2021年12月因该信托计划的初始债务人阳光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款项,康鹏科技当年即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48.75万元,截至2021年末该信托计划已到期。
此次投资让康鹏科技“损失惨重”。截至2022年2月,康鹏科技在该信托上仅收回78.75万元,占其本金的比例不到2%。
《眼镜财经》注意到,“踩雷”资管产品的上市公司的案例并不罕见。不过,像康鹏科技一样处于IPO审核状态的“踩雷”的企业却鲜有出现。
同时,康鹏科技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时还存在“先购买后审议”的情况。
康鹏科技投资上述信托的时间点是2021年7月16日,但在投资发生前该事项仅经过了董事长杨建华、总经理袁云龙的批准。7月22日,康鹏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才对该投资计划事项予以确认。
这种“事后补票”行为,无疑再一次暴露了康鹏科技可能存在的内控制度问题。
另外,作为康鹏科技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还与康鹏科技之间存在联系方式和地址几乎一致的情形。
工商资料显示,康鹏科技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注册地址分别为021-63639090、xiaopin.yang chemspec.com.cn、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200号1幢;而同受杨建华控制的其他公司——上海万溯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信息同样为021-63639090、xiaopin.yang chemspec.com.cn和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200号3幢。
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形?康鹏科技能否保证各主体之间的独立性?康鹏科技能否解决经营管理中暴露出的各项缺陷,《眼镜财经》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