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一、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具体包括:
2.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收费审批
3.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使用审批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审批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
6.期货交易场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审批
7.期货交易场所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审批
8.期货交易场所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审批。
另外,取消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许可。
上述项目取消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行政相对人提起的有关申请,已受理的不再审理。
二、保留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具体包括:
1.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2.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3.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4.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
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国务院决定中涉及证监会的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3项工商登记事项,证监会正积极与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待其出台后续衔接政策后,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大幅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同时,证监会还对加强后续监管做出部署,明确了相关事项取消的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安排。
证监会将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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