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买卖不成仁义在。但有时候,不成买卖便成仇。
今天金哥带你看看酒业合作双方撕破脸皮前后,裹挟其间的喧嚣、浮躁甚至粗陋,以及可能的套路和陷阱。
“甲方”是来自陕西白水的杜康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它的大股东是陕西杜康酒业集团。
说起杜康酒,就不能不提及曹操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在历史上,杜康酒还曾引发了一场跨越陕豫两地的“杜康”商标之争,好在如今一切都平息了。
目前白水杜康确定5万吨产能目标,正在冲刺“全国清香白酒行业前十”。今年4月,陕西杜康酒业集团董事长张红军还告诉媒体,要坚持“让每一位合作商都有钱赚”的原则,实现合作共赢。
听闻此言,不知道来自安徽阜阳的心丽酒业公司(化名)负责人又会作何感想?四年前,心丽酒业以“乙方”的身份与白水杜康签订了一份名叫“商标许可及技术合作”的协议。
事实上,该协议除了第一条说到“商标”外,其他内容主要事关酒水的买卖。
该协议明确乙方“保底灌装任务”为30万件(500ml*6)。
同时约定,如乙方未完成协议任务量,需在协议签订时限,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保底任务量未完成件数的对应款项。
任何一方存在违约,协议规定按“合同总结算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合作时间从2021年9月14日至2023年1月21日。
一字一句阅读完上面的协议内容,你会发现:30万件的保底灌装任务,心丽酒业即使不能按时完成,但也得限时把全款给付了。
一件6瓶,白水杜康以“每瓶6元”的价格跟心丽酒业结算。那么,30万件酒对应的酒厂货款至少是1000万以上。
对于这样的合作,白水杜康应该是熟门熟路。心丽酒业的实力又如何呢?成立于2018年的心丽酒业,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是两个自然人。
不过,2021年,被认为是清香名酒的起势年。加上白酒行业当年涨价范围广频次高,这是不是也给了心丽酒业足够的自信,金哥就不知道了。
反正最后双方都信心满满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彼时,没有人猜到最后的结局,会是如此大跌眼镜。
据心丽酒业向法院的陈述,当它将从白水杜康处购买并灌装的“白水杜康”系列酒投入市场时,却发现毫无利润可言,因为灌装的系列酒在市场上售价极其低廉。
若它按“白水杜康”系列酒的市场行情价销售,心丽酒业自称可能连购酒和包材的成本都无法覆盖。
在电商网站金哥查了下,白水杜康一件酒,多在百元左右,算下来每瓶一二十元,好点也就五六十元。
据金哥了解,心丽酒业在向白水杜康转账146.4万元之后——包含了50万元保证金、96万元货款及4000元条码维护费,它就再没有打过款,一直到合同期满。
合作陡然生变。难不成心丽酒业签合同前没了解过白水杜康的市场行情?也没做过成本预算管理?
这似乎不符合常理。但双方的合作,确实陷入了僵局。
白水杜康肯定是不满意这种状态的。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保底30万件酒,结果才履行了936240元的货款,共发了47639件货,距离目标还差了25万件之多。
白水杜康誓要把合同执行到底!
按照合同规定,它认为心丽酒业需按照“每件6瓶每瓶6元”的价格支付保底任务量未完成件数的对应款项,共约909万元。
同时,它还要以30万件酒的款项作为“合同总结算金额”,计算心丽酒业的违约金。看上去没有300万,用四川话说,可能脱不倒爪爪。对此,白水杜康胸有成竹。第一,心丽酒业并未以货币方式支付商标使用费;第二,心丽酒业未完成任务系其自身原因所致。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它们最终走向了法庭。
结果,一审法院的判决,两家都没满意,双双又上诉。但是,终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2025)陕05民终188号】。
金哥注意到,心丽酒业的违约责任,铁板钉钉,但也没有按照白水杜康的说法来计。
法院判决心丽酒业以双方“实际结算货款金额”
即936240元的30%承担违约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余额与剩余货款,白水杜康返还给心丽酒业。
白水杜康要求支付保底任务量未完成件数的对应款项之诉求,法院以“显失公平”之由予以驳回。同时,法院认定这是买卖合同纠纷,不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可以说,心丽酒业赔了夫人又折兵,白水杜康则是挣了面子丢了里子。你说,他们又何以至此呢?而曾经,一个可能以为风来了,猪都会起飞;一个看似攻守有道,稳赚不赔。
至今,网上还能找到心丽酒业曾发布的招商软文,类似《大清香、大风口!赢战年底酒水旺销季法宝——白水杜康酒!速抢代理!》等。这着实有点魔幻。自己都成了“韭菜”,并铁了心地要和白水杜康“一刀两断”,却同时还喊着别人速速入局。酒圈的生意,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都多点心眼吧,不要没苦硬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