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高利率、高成交量、无门槛、无监管的恣意生长后,互联网金融狂揽客户,业务火爆,一度燃起“全民理财”的热情。而今,监管政策陆续实施,互金平台不得不戴上“紧箍咒”,驶入“多事之秋”。面对限额、存管等监管要求,许多支付、网贷平台业务受困,处境窘迫,无奈关停或被收购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转型迫在眉睫,与金交所的合作悄然走红。
圈地运动
10月25日,汇付天下与成都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下称“益金所”)正式挂牌,注册资本金1亿元,汇付天下高级副总裁张林超出任交易所董事长。
同期,团贷网在C轮融资发布会时,与大连京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展开签约合作。
不只是汇付天下、团贷网,早些时候开鑫金服联合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设立江苏金开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百度在西安设立百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注册资本1亿元;蚂蚁金服也在浙江成立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更多合作正在酝酿中,业界甚至称之为占山为王的“圈地运动”。
“互联网金融企业纷纷与金交所建立合作,尤其是今年下半年十分密集。”盈灿咨询研究员童颖曼向新金融记者表示,目前大约有5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已成为金交所的股东或会员。
记者注意到,互联网金融公司涉足的交易所除了广东、浙江、江苏、天津等发达地区,还有不少布局于四川、贵州、陕西、重庆等西部省市,比如益金所(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西咸新区)交易中心等,以期抢占西部地区金融交易蓝海。
“汇付天下很早就关注到西部市场。”汇付天下董事长周晔称,益金所定位于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将利用资产证券化的新金融工具,融通东部和西部的资产与资本,使沿海的优势资金和资源与中西部大量的优质资产以及“一带一路”项目相对接。
在我国,金交所一般实行会员制,有交易类、经纪类、服务类、综合类和特约类会员,以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信息提供和发布等为主营业务。
“P2P网贷平台属于交易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童颖曼表示,成为金交所的股东或会员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参与金交所业务最常用的方式。不过从金交所股权结构来看,现阶段国资背景股东仍是金交所的主流。
关联融资?
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公司与金交所的结盟各取所需。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政策中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均提出了“小额”要求。
以网贷为例,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然而,现实操作中,以企业客户为主的网贷平台标的普遍超过100万元,部分平台在监管政策出台后不得不放弃已拓展好的渠道,还有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监管压力下被迫停业或被收购。
另一方面,很多网贷平台并不愿放弃好不容易积累的大额优质客户,开始寻求转型。而一旦网贷平台对接金交所,大额业务便有新的出口。这既是迎合新的监管要求,也是拓展自身业务的需要。
受访人士称,监管政策使以往开展大额标的业务的网贷平台面临合规性挑战,而金交所由于对交易金额没有明确限制,网贷平台可以对接金交所,将大额业务放在金交所上进行交易,来实现业务的合规化。
不仅如此,网贷、第三方支付等互金机构“牵手”金交所也可以开发一些新的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客户,并在金交所拿到一些新的资产端,这对一个平台来说非常有价值和吸引力。
记者注意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案例中,发布产品的并不多,后续交易品种还要看互联网金融机构与金交所的沟通情况。以网贷为例,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一般涉及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定向融资计划等业务类型。
童颖曼表示,P2P网贷平台作为产品的发行人,扮演的是承销商的角色。其中,融资方和发行人的关系显得比较复杂。融资方既可以是P2P网贷平台所属母公司旗下的小贷公司,也可以是合作的小贷公司、保理公司等,还可以是直接的借款人。
不过业界担忧,此类合作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关联融资或平台自融的嫌疑。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就监管而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并未禁止关联融资。实际上,《办法(征求意见稿)》曾禁止关联融资,但正式出台的《办法》未将关联融资纳入禁止之列。可见,监管机构是有选择地未将关联融资纳入监管范畴。就法律关系而言,法律本身不禁止关联交易,只是禁止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因此,本案中不存在关联交易禁止问题。与此同时,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关联机构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融资,并不能被认定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自融。
除此之外,对金交所而言,在银行、信托、小贷等原有客户基础上引入互联网金融这一新成员,资产端和资金端的业务增大,并加速从线下到线上的布局。
“这是一种新的合作方式,前期金交所倾向于跟实力强、背景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如果这种尝试非常顺利,以后会有更多的平台成为金交所会员或股东。”童颖曼说。
来源:新金融观察 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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