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继此前限定金交所业务范围之后,监管层首次提到,对不属于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督范围的业务,给出“可书面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等具体处理办法。
此外,《通知》进一步细化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安排,并对多个事项给出具体时间表。
重申业务范围
《通知》明确指出,金交所的业务范围限定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
延续此前监管会议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通知》再次强调“一行两会”的监管以及“持牌经营”的理念。《通知》要求,未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金交所不得非法从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业务,不得发行、销售(代理销售)、交易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金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提到,拟交易的产品不属于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督范围的,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当地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进行研究论证,同意的应出具书面意见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论证后仍对业务定性存疑的,可书面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业务范围确定了,交易所的大方向定了。”对于“研究论证”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内容,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这份文件也为交易所的发展留下了空间。”
有业内人士认为,历经几次清理整顿,监管层划出了金交所“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底线。“从成立初期开始,金融交易场所大多业务范围不清晰,以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或收益权拆分通道业务为主,甚至还有类似P2P业务,业务游走在各类监管规定的边缘。”
对于监管对金交所业务范围的要求,一位南方地区金交所高管告诉记者,非上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以及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监管金融机构的产品范围,这些业务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
“如果地方金交中心取得相关牌照资源,也是可以从事比如基金代理销售、保险代销等业务。”上述金交所高管还进一步指出,各地金交中心可能会加快对保理、融资租赁、小贷等业务牌照的储备,还可能会申请或通过股东、关联公司控制中央金融监管领域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牌照,比如保险代销、基金产品代销和信托产品代销等牌照。
复盘有望
此外,记者注意到,《通知》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部分地方是在2月份左右收到通知的。
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区相关部门遇到并向监管层提出了一些需要明确的具体问题。这也是此次监管层再度发文的重要背景。
记者对比先后印发的两份文件发现,《意见》向金交所提出三项禁令:“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不得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机构相关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及“投资门槛不得低于资管新规”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不过,这些均未见在上述《通知》中重申。
此外,除了金交所业务范围和定性问题,《通知》还涉及交易场所整顿中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对于交易所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复盘”问题,监管层要求,对符合当地交易场所规划并拟保留的已停业交易场所,由省级清整办进行充分论证后方可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