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延期后“重启”
备案的延期与重启,是2018年P2P网贷平台中最坏与最好的消息。
2017年12月,网贷整治办发布P2P整改验收工作通知,明令各地最迟应于2018年6月完成P2P备案登记工作。
2018年6月,备案再次延期。
7月,互金整治办明确表示,P2P网贷验收的时间节点延长至2019年6月。
行业危机爆发后,合规检查工作再次重启。
8月,互金整治办发布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一同下发《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108条清单》),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P2P合规监察备案工作将重新展开。合规检查分为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三个阶段,最迟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
合规检查的开启,在行业危机时期为平台燃起了新的希望。
百行征信成立,多家平台对接司法数据
行业爆发后,部分借款人眼见多个平台清盘、跑路,清退标准未明确的前提下部分平台对于债务不予追究,妄图通过散发平台倒闭谣言、冒充出借人煽风点火口称提现缓慢行为,引发出借人挤兑,寄望于平台倒闭而自身债务即可消除。
2018年5月,百行征信宣布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挂牌的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将纳入央行征信中心未能覆盖到的个人客户金融信用数据,主要服务对象是网络小贷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机构,上述签约机构均拥有丰富的借贷数据信息。
P2P平台与征信机构、司法系统、电子合同备案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能够促进行业增强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威慑债务人自动履约义务,缓解催收难、立案难、执行难等贷后管理难题。同时,为用户和互金平台之间的司法纠纷提供电子证据,解决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用户缺乏可靠凭据的问题。
“双降”后的“三降”
2017年6月,央行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以6月底为时间基准,交易规模、贷款余额环比不能出现增长。
2019年1月,互金整治办向各省互金整治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下称《1号文》)。
1号文中明确了“三降”政策:一是确保辖区内P2P平台总数、业务总规模、投资人数实现「三降」;二是确保每家P2P平台投资者数量、业务规模以及借款人数实现「三降」。
“三降”的要求令行业成交规模持续萎缩,但风险变得相对可控。
“备案试点方案”的流出
2019年4月,一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流出。该文件对试点网点机构备案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文件对平台获取备案做出新的限制:如区域性和全国性经营的机构分类、一般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的要求、注册资本金的门槛、股东信息审查等;但是对公司高管、制度、业务要求、出借人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细节上更加详尽。
时间安排上也比较紧张,文件要求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要在4月末前制定相应方案,正式启动时间不晚于6月末。最晚于2020年12月末完成辖区内全部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及备案整改工作。
尽管方案未曾得到官方的明发,但行业内迅速开启了实缴注册资本的增资潮。
2019年7月监管会上只字未提“备案”
2019年7月初,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
会议内容只字未提“备案”,但明确四季度将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基本合格的网贷机构纳入试点。
会议表示,下一阶段要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多措并举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作为重点,坚定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切实保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各地经济金融和社会政治稳定。
逃废债的黄昏:P2P网贷接入央行征信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全文,通知涉及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和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等内容。
该文件指出,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据零壹智库统计,截至2019年7月初,已有700余家互金平台与百行征信签订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议,其中对接百行征信的P2P网贷平台至少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