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黛:P2P平台一旦触犯刑法 运营者同罪

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运营者没有刑事责任,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运营者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冗黛

根据有关方面统计,2014年一共有300多家网贷平台倒闭,倒闭的方式为破产或者跑路,涉及网赢天下、里外贷、盛融在线等。

那么,如果平台倒闭,平台运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近期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所部分市场已经上线涉及在做P2P的业务,笔者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论述如下:

一、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运营者没有刑事责任

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平台则没有触犯刑法,平台都不构成犯罪,平台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只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即可,运营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运营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

二、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运营者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学理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从以上法律规定以及学理解释可以看出,如果平台构成单位犯罪,平台的运营总监是否构成犯罪,应当作具体分析。如果运营总监属于高管,属于决策层,参与单位实施犯罪决策会议,且投赞成票的话,可以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犯罪无疑。

如果投了反对票,但是还是放任继续参与平台运营,具有纵容单位犯罪的间接故意,在单位犯罪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则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平台运营没有参与单位集体决策,但是明知道或应该知道单位营运模式存在犯罪行为,并在其中起了较大的作用的话,亦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

如果平台运营只是一个挂职,并没有在单位犯罪中起到什么作用,则不构成犯罪。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5-02-27 10:58
下一篇 2015-05-05 09:08

相关推荐

  • 2起P2P非吸案进展:泰然金融13名嫌疑人移送检查院 元泰金服查封47处房产、冻结资金1.53亿

    天府财经6月11日消息,6月9日,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安分局发布2起警情通报称,持续加大对浙江小泰科技有限公司(下设“泰然金融”房产153套、冻结资金超1.53亿元(含两次车辆拍卖)、股权104家、股票账户2个、基金1个。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该局提醒,上述两起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侦办案件,全力追赃挽损,希望出借人能够配合公安机会开展调查取证,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

    2020-06-11
    9.9K
  • 盘点2019:P2P网贷各月大事件一览

    还有不足一周时间,2019年便要离我们而去。 这一年对于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统计监测数据应报送至”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信息披露数据应披露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 与《175号文》的清退基调不同,《1号文》的核心是积极推进行政核查、报送数据、整改验收。对于不愿意进行实时数据接入、不进行全面信息披露或者不实披露的机构,整治办将按照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逐步予以清退。 两则文件之下,引领了全年的”清退”浪潮。 2月:公安部公布2018年P2P犯罪数据 2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3600余亿元,彻底摧毁了220余个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境外追逃追赃”猎狐行动”,先后从8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经济犯罪境外逃犯1020名。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强调,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新形势新特点,要重点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把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瞄准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打着”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等。 3月:”3·15″晚会曝光”714高炮” 央视3·15晚会曝光”714高炮”高息暴力催收产业后,多地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活动。 3月16日,北京互金协会发布公告称,已经紧急成立专项处置小组,协调律师、专家等行业人士,立刻进行一轮全市范围内的摸排检查行动。3月19日,北京互金协会表示,排查范围包括全市非持牌放贷机构及参与上一轮自律检查的网贷机构。随后,广州、厦门也发布类似通知,要求立即下架所有现金贷或变相现金贷产品。 3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各会员机构应针对高息…

    2019-12-27
    3.6K
  • 东莞警方调查贷款平台深圳瑞信昌,或牵出凤凰卫视

    12月11日,深圳市瑞信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瑞信昌”)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贴上封条。 瑞信昌运营线下贷款平台恒信金科,后者员工过千人,在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四川、重庆、浙江、江苏、云南、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安微、内蒙古以及上海等地有28个分支机构。 瑞信昌注册于2015年3月26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是深圳市恒信永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恒信永利”)的全资子公司,后者股权59.4%隶属于贺鑫、40%股权隶属于钟云武。 贺鑫目前在18家公司担任职务,包括在其持股71.97%的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凤新科技”)担任董事长,在北京凤金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深圳前海凤艺空间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在天津凤凰金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以及在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简称“凤凰智信”)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 贺鑫担任职位的公司,共同指向一个平台——凤新科技作为运营主体的凤凰金融。 凤凰金融,Slogan为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消费金融透露,“深圳凤凰金融的员工在催收已经被警方列为‘1105特大涉黑网络融资,投资人包括知名金融KOL江南愤青陈宇。 银多网截至12月11日的在贷余额为6.27亿元。截至11月30日,银多网当前借款人数量49876人,当前出借人数量7202人,逾期金额989万元,累计代偿金额2亿元,逾期笔数14779笔,累计代偿笔数76179笔。

    2019-12-12
    5.2K
  • 四川移动再发“和掌柜”情况说明:警方已受理报案

    现将近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初步核查的情况 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信息推介领域的探索,2015年初,我公司在“和聚蜀商(和小宝)”平台内开辟了金融推介专区。2015年4月,成都融证通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证通公司”)联系我公司,希望在我公司金融推介专区推介其金融产品,我公司随后为融证通公司在金融推介专区内提供了链接跳转至其平台。 2015年4月底,“和掌柜”APP上线;5月5日,我公司在内部开展了试用和信息推介。 2015年9月,我公司与融证通公司协商一致,“和掌柜”客户端全部移交为融证通公司所有,同时要求融证通公司在“和掌柜”客户端及其相关网页、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预期收益表现;和小宝理财信息推介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产品相关的所有风险;和小宝此推介的金融产品均由第三方提供,与四川移动无任何关系。四川移动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安全,或分担任何风险。” 2016年3月18日,我公司数据部在办公网发布了《关于和小宝微信公众号“四川移动”上公布。

    2019-11-28
    3.8K
  • P2P问题平台累计涉及275.2万出借人,款余额约为2143.1亿

    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9月底,

    2019-10-01
    4.0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