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工作启动,扣分项自评需备注公司两年薪酬发放情况

从多家券商处获悉,监管日前启动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据悉,监管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填报《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且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各券商须在评价工作底稿中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此外,券商2021年和2022年薪酬发放情况亦须如实备注。(中证金牛座)

上一篇:

下一篇: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