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厦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大自主权。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深化厦门大学与金门大学校际交流合作。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支持金门共用厦门新机场。 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支持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设立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福州与马祖在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数字经济发展。推进福州与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对台融合协同机制,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逐步构建对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扩大对台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更加便捷的两岸往来通道。研究放开台湾信息服务等行业准入,研究探索加快扩大教育开放相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