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川发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首套房认定标准,银川市商业银行实施“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居民购房前已结清房贷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房优惠政策执行,即首付20%。
据“银川发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首套房认定标准,银川市商业银行实施“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居民购房前已结清房贷的,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房优惠政策执行,即首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