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的通知》。《通知》强调,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从事“租房贷”、“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交易当事人名义通过“网贷”平台等套取资金(房贷、房租等)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山西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的通知》。《通知》强调,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从事“租房贷”、“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交易当事人名义通过“网贷”平台等套取资金(房贷、房租等)行为;严禁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