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据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消息,山东省泰安市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自10月8日起执行。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文件提出,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按月委托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泰安市执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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