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进口合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 据海关总署消息,11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有关印度尼西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进口。(央视新闻) 上一篇:内盘期货夜市普遍收涨,焦煤涨超1.1%,焦炭涨约0.5%,铁矿石收平 下一篇:茅台集团与轩尼诗交流座谈 快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更多>> 亲爱的,您好! 登出? 取消回复 表情图片 新回复邮件提醒 发表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 最早 最佳 使用社交账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作为游客留言: 昵称 邮箱 网址 登录 支持用 Gravatar头像技术支持: 水脉烟香 默认 阿狸 浪小花 Powered by 连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