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执行期延长3年

11月9日,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执行期延长3年。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关于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指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80万元。执行期限至202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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