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海南省推动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提出,明确康养产业范畴、分类和康养产业项目目录,建立康养产业统计和监测体系,推动将康养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范畴。围绕基地、产品、服务等康养产业内容,分类开发医疗康养、森林康养、气候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康养旅游、旅居养老等标准。依托三亚国际中医疗养院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开发中医药康养旅游路线。鼓励存量房屋建筑用于康养产业。在科学论证可行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建设康养项目。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适当安排医疗康养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康养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康养企业投放贷款。(海南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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