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以来,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检察院已陆续审查批准逮捕大宗商品黑交易平台2500余万元诈骗案犯罪嫌疑人13名,不予批准逮捕1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去年3月和7月,犯罪嫌疑人吴晶分别伙同犯罪嫌疑人唐佳搭设“苏中电子交易平台”,伙同犯罪嫌疑人潘玉龙、孙俊搭设“陕西华荣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与“代理商”合作,吸引客户进入平台开户投入资金,进行类似于期货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犯罪嫌疑人顾阳、陈莎莎、冯腾等人分别在该平台中担任“操盘手”、“客服”、“技术人员”等职务。
经查明,两个电子商务平台与任何现货、期货市场并不联网或关联,而是独立存在,产品价格、走势图均是后台制作、控制产生。吴晶、唐佳、潘玉龙等人利用系统权限人为操控走势,造成客户亏损假象,继而将客户资金转出,诈骗客户钱财。
去年8月初,吴晶安排唐佳和潘玉龙、孙俊、张杰使用虚假的身份资料,注册成立芜湖海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搭设“海迪农产品交易平台”,通过联系“代理商”,再由“代理商”诱骗受害人在“海迪农产品交易平台”从事农产品现货交易。
陈莎莎、顾阳等人从“代理商”处取得受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后,为受害人开设客户交易账户,并根据平台设定为银行账户绑定一个账户,投入的资金先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进行现货交易时,资金才能进入交易账户。
同时,唐佳、潘玉龙、孙俊等人也安排“操盘手”用假的身份信息以客户的身份进入平台开设交易账户,注入虚拟资金,再人为调高杠杆比例,使得“操盘手”的可利用资金成百倍增长,在做虚假交易操作时更具有优势。
为吸引被害人投入更多资金,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利用软件正向操作(与客户的投资方向相同),让被害人盈利,令“代理商”取得被害人信任,继而诱骗被害人加大投入的资金量,随后指使“操盘手”反向操作,造成客户巨额亏损,再通过绑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将资金转走,进行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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