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以婚恋为由,在网上建虚拟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
据介绍,被告人叶某甲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名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并利用这个身份信息在珍爱网上注册账号,同时发布了征婚信息,待别人对发布的征婚信息有留言后,叶某甲就与对方联系。
一开始被告人叶某甲以征婚的目的联系上住在北京的“阿梅”(化名),在获得阿梅好感后,叶某甲以出差没空为由,要她帮忙管理虚拟贵金属,并给了阿梅这个在网上虚拟的一个可操控的购买贵金属平台的账号及密码。该账号内有资金20多万,并嘱咐阿梅一定要听从谭某甲(在逃)扮演的“刘老师”的话买进卖出。
但是,账号内的20多万只是个虚拟的数据,在阿梅帮忙“管理”期间,叶某丙操作虚拟平台让账户上买进的贵金属价格上涨,让阿梅觉得有利可图。然后“刘老师”跟阿梅单线联系,在其鼓动下,阿梅也开了一个账户炒贵金属。
开始一段时间,阿梅的账户一直有盈利,高达31万元。后来阿梅的四个朋友得知她在做贵金属交易并有盈利,也开户投入大额资金。
但这个时候,叶某丙通过后台操控让包括阿梅等5人的资金显示亏损假象。到案发时,被告人叶某甲伙同叶某丙、谭某甲(刘老师)以此种手段共骗取阿梅等5人195万元人民币。
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引诱被害人投资虚假贵金属交易平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此外,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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