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交易时间的通知,自营会员为了与国际主流市场更有效地保持价格联动,提出针对自身已挂牌可回购产品调整交易时间的申请,经交易所研究、审核后,决定调整如下:
自3月13日(星期一)开始将银15Kg、银1Kg、银30Kg、铂100g、铂1Kg、钯100g、钯1Kg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从7:00—次日4:00更改为6:00—次日4:00(每周一的交易时间仍为8:00—次日4:00)。
自3月27日(星期一)开始将镍1000Kg、镍100Kg、铝1t、铝5t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从10:00—次日3:00更改为9:00—次日2:00;铜1t、铜5t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从9:00—次日3:00更改为8:00—次日2:00。
上述产品即期业务不受影响。
自3月13日(星期一)开始市场休市结算时间从4:00-7:00更改为4: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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