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dragon718
2014年5月28日,沈阳北站分局突然查封了辽宁亚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014年5月29日,在事前没有任何通告的情况下,辽宁亚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不能登陆帐号,导致大量交易户不能出金,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资金都封在账户内。
交易户心急如焚,纷纷打探消息,后来从沈阳北站公安分局哪里获得消息,是被沈阳警方查封了。大家才如释重负,觉得警方查封了过几天就应该没事了。
随后交易户心急如焚,纷纷致电沈阳北站分局和北前站派出所报案,接警民警说让提交材料,交易户们积极配合民警,将自己在亚东的席位号、银行出入金流水、入市和做单说明、身份证复印件,捆绑的银行卡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都签字按手印给警方邮递过去了。
可是时间在一天天的流逝,案件审理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如今已经40天了,交易户打电话咨询沈阳警方,回答就是:等,再问为什么冻结交易户资金,或回答:可以出金,但是要等结案,什么时间结案不知道;或回答:公安部统一行动,问公安部去;或回答:账户甄别工作还没完成,问完成就能出金不知道;或回答,账户资金可能可以出,但是持单账户麻烦;或回答:要走司法程序,最后由法院说了算。
我们就不明白,账户资金明明是每个交易户的个人财产,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银行流水,身份证明都已经给了警方。为什么我们自己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那要谁来证明,还有交易户也致电了华夏银行,说交易户的资金都在亚东对公账户的个人子账户里,现在被警方冻结了,所以不能出金。
一目了然的事情,警方为什么迟迟不让交易户出金,交易户又没犯法,交易户的资金又不是亚东的赃款,为什么要等法院最后判决,证明是交易户自己的钱。如果说亚东用欺诈和违规的手段,吃了客损,那么警方应该搜集证据,走司法程序,最后由法院判决后,赔偿客户损失。这不应该和冻结交易户资金捆绑在一起处理。
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比如说我们乘坐的公交车违规了超载了,或者是执照不全,只能惩罚所属的公司或者司乘人员,不能把一车旅客都扣押罚款吧,旅客也是受害者。目前亚东的交易户就像违规车上的乘客,乘客应该是不承担责任的,可是亚东的交易户却在警方的查封中承担着损失,公理何在啊!
辽宁亚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经过辽宁省政府批准,在金融办、工商、税务监督下运行了两年多的现货交易市场。正因为此,交易户才参与市场交易,如果亚东违规了,诈骗了,我们坚决支持政府整顿,警方查封。
但是不能绑架无辜交易户为代价,我们相信政府整顿的目的也是为了还一个干净的投资环境,为了广大交易户的利益,但是现在迟迟不让交易户出金,已经损害了交易户的利益,让广大交易户整天在忐忑不安中度日如年的过日子,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这不是政府倡导的和谐社会所为吧,也不是警方整顿的真正目的吧。
最后恳请沈阳市政府、公安局,办案人员,本着“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快让交易户出金,并弥补由于突然停盘给交易户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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