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多次提及“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依托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成品油、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鼓励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原油现货交易。条件成熟时开展与期货相关的业务。
支持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成品油现货交易,在扩大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成品油交割、仓储、保税。简化成品油批发资质条件,支持开展成品油内贸分销业务,逐步搭建成品油内贸分销网络。
加快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在扩大现货交易基础上,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保税燃料油交割、仓储、保税。
依托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大力发展矿石现货交易和国际贸易,形成区域性的矿石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4月1日,保税燃料油、天然气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挂牌上线。这是中国大宗公司自成立以来第一批上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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