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文下发之后,海南证监局从以下几方面组织开展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的现场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沟通,成立联合检查组。
海南证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现场检查工作,为确保本次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与承担本省各类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南省金融办)负责人沟通协商相关事宜,成立了由海南证监局牵头,海南省金融办、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国资委及海南省工商局共同组成的海南省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联合检查组。
联合检查组组长由海南证监局派员担任,其他5家单位指派相关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工作。
二是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召开联合检查组工作会议。
海南证监局组织联合检查组成员参加了清整联办召开的“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动员视频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和工作要求。随后召开了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工作会议,组织联合检查组人员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文件精神,并对海南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的现场检查工作做出了初步的计划和安排。
三是收集信息,确定对象,下发交易场所现场检查通知。
根据海南省金融办提供的信息,并结合搜索网络的信息和媒体报道的材料,联合检查组确定了此次现场检查对象分别是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中心及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为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海南证监局联合海南省金融办及时向各交易场所下发了现场检查通知,要求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按照现场检查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按时提交自查情况表。
四是认真分析,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现场检查工作。
为有序推进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制定了辖区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现场检查的组织安排、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安排和检查要求等内容。
在汇总分析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自查情况的基础上,联合检查组于8月5日开始了对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包括听取经营情况汇报、与公司负责人座谈、查看交易系统运行方式及相关记录、询问相关业务人员,审阅相关材料等多种形式。
下一步,海南证监局将继续加强与联合检查成员单位的协作,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逐家清理各交易场所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向海南省政府指定部门反馈。对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海南证监局将提请相关部门向其发整改函,推动其规范经营。
同时,海南证监局将按要求及时向清整联办报告现场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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