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和交易场所在中国是不同的,交易所特指的是国家级的金融项目,而交易场所指的是地方金融要素市场项目。
“交易场所”这个称谓清晰的定位也出现得较晚,之前都是模糊的。此前的“曾用户”有电商、度仓单交易、现货、中远期市场等等。而自商务部等部门多位领导在国内的行业会议上提出“要素市场”概念后,全国对交易场所称“金融要素市场”的越来越多。**市场、**交易中心、**交易所、**电商公司都可以认为是金融要素市场。
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2011年之前是不需要审批就可以直接建立的,部分项目为了取得政府的背书或者为了一定的扶持款项才去审批)目前有1000多余家的规模,而之前比较清晰的一次统计是2009年左右的56家,算是最早的一次官方统计数据。而从几十家到百余家再到千余家的规模变化过程中,自然也出现强烈的冲突性和竞争关系。地缘位置越近、体系越近、模式越接近、产品越接近,竞争(甚至是斗争)往往越激烈。
这也并不为怪,就连国家级的沪、深证券交易所之间,也存在不少的竞争。
当然,适当引入竞争是好事,但是太多竞争就需要调控,需要管理,否则就是自己人砸了自己的锅。而且地方交易场所是一个地方统筹一方,各地也有竞争,于是乎,从百所到千所,若不是此轮调控,万所也很快能够建立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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