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6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对商品市场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
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国际性商贸基地,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新格局。发挥市场流通的先导作用,以完善市场推动消费的增长,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广西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商贸基地,实现与广西全区、泛珠三角、内陆腹地以及东盟之间商品的无障碍流通,建成有较高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沿海、沿江、沿边商品市场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二)发展大流通。
到201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00亿元,年均增长16%。新增商业网点53万个,人均新增商业面积0.2平方米;新增连锁门店达到2500个,连锁配送比例提高到80%以上;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三)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
“十二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新增1500亿元,建设、培育“十大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十大生产资料市场、十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十大零售商业中心”,培育5家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30家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
培育5家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30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城乡商业零售网点。
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积极推进综合超市和社区商业、县城购物中心网络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汇集的城市商业网络体系。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商品零售网络建设,再建5000个农家店、100个日用品或农资配送中心,使全区乡、村农家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
促进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五)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
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推动传统百货店商品经营结构和业态调整,发展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品牌专卖、系列专卖、特种商品专卖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性较强的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合理布局大型综合超市。
加快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商品配送能力。适应网络购物的发展趋势,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以网上销售促进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粮食局、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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