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各地交易场所已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并上报了自查结果。8月初,各地清理整顿小组对部分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启动。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截至8月31日,各地方政府的清理整顿小组须根据辖区内交易场所的自查结果和现场检查报告汇总并形成阶段性的总结报告。
此次现场检查距第一轮清理整顿基本完成不过半年光景。在第一轮清理整顿验收工作完成后,改头换面、重张营业的各地交易场所数目有增无减,贵金属、大宗商品交易所遍地开花,交易场所运行风险未从根本上化解,一定程度而言仍在积聚。这也是本轮现场检查主要动因。
截至目前,部分问题交易场所或关闭、或闭门整改,也有交易场所仍维持现有业务,但受市场监管趋严和行业恶性竞争的双重影响,成交情况已不如前。令各地方政府监管者、交易场所开办者困惑的是——大宗商品市场虽因缺乏有效、有序的市场机制屡战屡败,但又因实体经济的强劲需求而屡败屡战。交易场所的出路到底在哪?
“第二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检查内容是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业务运行、内部管理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下称”国发3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下称”国办发37号文”)以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点是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投资者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非法证券期货交易。
到8月中旬,数十家交易场所先后以停业整顿、责令整改等方式退出市场,但其他绝大多数交易场所均已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了自查报告,并且正常运营。
一位正在接受现场检查的贵金属交易中心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8月上旬,由地方证监局牵头,包括地方金融办、商务厅、工商局、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已进驻交易中心,约谈了交易中心高管以及会员部、交易部、结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并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材料,待检查小组成员回去详细参看。
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一轮清理整顿验收工作看,未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仅剩天津一席。作为”遗留问题”,天津市辖区内交易场所势必成为本轮检查的重点。
有证监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天津地区一些交易场所的经营模式确实引起了市场各方关注,监管层对此十分重视。目前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认定工作涉及因素较为复杂、还在进行中,没有最后定性。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下称”天贵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因此成为重点检查对象。三家交易场所的”火爆”业务早在第一轮清理整顿之前就已十分抢眼,引得彼时全国各地争相对”天津模式”进行效仿。
如今,天津地区交易所的出路问题,或将成为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标杆案例,将为各地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各地贵金属交易中心也在积极关注监管层对于天津市场的整顿进展。”本轮检查核心是查交易模式,那么接下来看部际联席会议如何定性天贵所的’做市商模式'(分散式柜台交易),这也决定了28号文最终的执行目标和效果。”有地方贵金属交易中心负责人说。
记者从天贵所会员方面了解到,28号文发出后,天贵所已收到”整改至年末”的监管指令。目前经营情况虽还照常,但鉴于天贵所下会员乱象有待清理,已暂停发展新会员公司。交易所会员在照常经营的同时,也纷纷物色新平台准备随时”搬家”。
清不掉的”集中交易”
之所以会有”第二季”,是因为各地方政府和交易场所未严格执行国发38号文中对于交易模式的规定。”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了,那么现在的市场恐怕也是另一番景象了,也不会再有28号文出台。”谈及本轮清理整顿,有大宗市场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
国发38号文中明确了除依法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期货交易所,或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所谓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上述市场参与者透露了一个”秘密”,即经历了国发38号文及一系列文件的规范和管理,目前市场上成交较为活跃的贵金属市场也好,大宗商品市场也罢,仍旧走着之前固有的老路。
他表示,在第一轮清整顿并验收的过程中,各交易场所在对交易模式的表述上都尽力避开”集中交易模式”,主要是交易规则和交易软件界面上做一些处理,但实质上集中交易模式才是这些交易市场生存、活跃的基本。
回顾清理整顿背景下出台的相关文件,不难看出清理整顿的脉络。
与国发38号文几乎同时,2011年12月,五部委《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对黄金品种的交易场所作了严格限定,禁止除上海黄金交易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黄金交易。
2012年12月,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有参与是次条例修改的人士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实质上是扩大了变相期货的界定范畴。而此举彼时被解释为对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影响巨大。
2014年起,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正式实施。该规定核心条款第九条显示,对商品现货可以采用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等三大类交易方式。
鉴于国发38号文对各类交易场所的交易模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上述《规定》的起草部门商务部”变通”地加上了”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如此国发38号文中的五类交易禁区被”技巧性”地回避掉了。
“谈了很多次,写了很多次,在不违反国发38号文及相关法规精神的前提下,这或许是个最好的结局,但如果不这么写,最后大宗市场都要死掉。这对已经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市场(如广西糖网等)不公平。”有参与2013年该规定制定与讨论的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国发38号文发布后掀起的第一轮清理整顿过后,交易场所非但没有减少,而是更多了。
看到赚钱效应的交易场所组织者们借第一轮清理整顿的验收工作”集中转正”,这其中也不乏一直以来的地下炒金簇拥者,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新进组织者们。
上述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各地大宗商品市场蜂拥而上,直接导致市场同质化严重、行业整体人才供给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一些交易场所甚至就是买了套软件就号称要办市场,更严重的是,”借鉴”炒白银的经验,一些大宗商品市场的会员甚至直接要求交易场所”分客损”(客户亏的钱就是代理会员赚的钱)。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