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四川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确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为四川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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