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山东省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明确了方向。[点击查看《意见》全文]
《意见》是国内唯一省级政府出台专业化的政策推动,其明确了对大宗商品市场的定位——大宗商品市场就是处在期货、现货之间的交易市场;对于交易模式也有了明示,首次提出非标准化的远期合约,明确了以前与证监会的边界争执问题,以防止电子盘与实体产业脱节,以及准期货、类期货等模式的出现;明确了监管规定以及监管体系组成,改变了大宗商品市场由来已久的监管乏力的状况,对于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的严格实行,也能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同时,《意见》提高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参与门槛,对前期保留的市场也给与试点机会的引导,不仅优化市场结构,而且杜绝市场野蛮生长态势再次发生。
《意见》明确,大宗商品市场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从事大宗商品实物、仓单以及非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现代化的采购与配售服务,按照38号文、37号文的规定,合理规范运作,并做好风险控制。《意见》还对试点的条件做出明确要求,着重要求大宗商品市场严格落实资金第三方(金融机构)存管制度。对于交易模式,《意见》指出,大宗商品市场应积极探索开展非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互换合约、期权合约等场外衍生品交易。
同时,《意见》明确,省金融办指导督促市金融办加强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以及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于市场业务规范、业务规则、业务活动、交易品种、市场参与者等监管,以确保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依法合规运营。
目前国内大宗商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市场定位不明确,法律法规缺失、无法可依,投资建设市场成本较低,投资主体鱼龙混杂、规模小且各自为营缺乏国际竞争、现货企业参与力度仍不够等。《意见》的发布,有助于大宗商品市场在清理整顿之后迅速找到发展出路,并合理完善的发展。
总而言之,本轮清理整顿带给大宗商品的迷茫在《意见》发布之后将烟消云散。如今,方向已定,而且监管体系也日渐完善,大宗商品市场必将迎来崭新的发展面貌,其服务实体经济核心功能必将得到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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