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简称稀交所)发布公告称,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稀土现货经营的通知》(内商建字〔2017〕835号),准许稀交所继续开展正常的经营工作,这标志着稀交所已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验收。
据了解,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对全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的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31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67号)。
稀交所为保证能顺利通过清理整顿,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自查整改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交易、会员、风控、清算等10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新制定了《市场参与者违规违约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修改了系统操作手册,关闭了微盘交易通道,对不达标的贸易商进行了清理,经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稀交所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联合检查组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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