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吉林证监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期货经营机构现场检查工作。
一、优化检查范围,丰富检查方式
吉林证监局以落实监管转型要求为契机,在过去行之有效做法基础上,强化创新思考,不断完善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是适当扩大检查范围,增加现场检查机构数量,现场检查数量达到辖区机构数量的30%以上,对期货公司做到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期货营业部做到每三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
二是将风险关口前移,针对市场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及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提前化解风险。三是完善检查方式,采用突击检查、暗访、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二、结合日常监管,做实风险评估
监管转型实践中,我局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利用现场及非现场多种方式,搜集和积累各机构的风险核问题线索,为开展集中现场检查打好基础。
一是注意在日常资料审核中发现问题,要求监管人员关注并记录备案材料、公司信息披露、月度监管报表等资料审核中反映的问题。
二是及时掌握市场信息,重视通过检索媒体报道、日常信访投诉等方式获取的风险线索。三是注重利用与高管人员谈话,与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手段获取问题线索。在开展集中现场检查前,系统梳理和判断检查对象存在风险和问题的领域。
三、确定检查重点,增强检查针对性
一是针对变更营业场所的经营机构,通过走访、暗访等形式,检查新营业场所在信息公示、财务、档案、机房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排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针对存在重大诉讼事项的经营机构,通过检查财务资料、诉讼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形式,检查相关账务处理是否规范,评估诉讼支出对净资本影响程度。
三是针对信息安全等级较低的公司采用穿行测试、查阅应急演练留痕等方式,彻底检查信息安全隐患。
四是针对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的经营机构通过延伸检查、审核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五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检查,通过检查推动经营机构重视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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