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关于国际板指定仓库计收标准及收取方式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仓储费 | 交易库 | 剩余库存库存0.18元/千克*天 |
买入货权库存0.6元/千克*天 | ||
实物出库日1.8元/千克 | ||
保管库 | 实物库存0.18元/千克*天 | |
出入库费 | 交易库 | 2元/千克(不足1千克按1千克收) |
保管库 | 2元/千克(不足1千克按1千克收) | |
移库费 | 1元/千克,每次最低收费1000元; | |
每次移库重量≤1000千克实际收费:1000元-移库重量*0.18元/千克; | ||
每次移库重量>1000千克实际收费:移库重量*1元/千克 | ||
-移库重量*0.18元/千克 | ||
其他服务费用 | 1.包仓费 | 20万元/月,最大可存储18吨; |
或10万元/月+0.20元/千克*天 | ||
2.称重费 | 大锭(400盎司)10元/块; | |
金条、金块0.5元/条(块) | ||
3.查库费 | 1000元/托盘(每一托盘不超过1吨) | |
4.包装费 | 标准盒25元/盒 |
二、费用支付
费用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三、费用结算日期
结算日为每月的2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到上一工作日)。国际会员及国际客户通过划账方式支付的费用,最晚支付日期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币种:离岸人民币。
四、以上费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征收,具体账户信息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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