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该案件为二审,投资者亏损后起诉交易场所,最后一审交易场所被认定为期货交易,返还投资者本金。二审交易场所上诉要求申请追加会员单位为参加本案诉讼,称交易场所并不是市场交易主体,并未赚取被上诉人的交易亏损资金,仅赚取的为手续费。最后二审仍维持一审的原判,并不同意交易场所追加会员单位。
本案件交易场所仅赚取手续费,但是最后赔偿投资者的所有本金,而赚取投资者的亏损资金的会员单位并无任何责任。
可以看到在最后的责任面前,交易场所为了自保,把责任意图推给会员单位,但是会员单位并未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国内交易场所和会员单位从之前的兄弟式合作关系,目前也存在反目成为互相推诿的敌对关系。
本案几大看点:
1、与其他省份法院认定交易场所涉案模式为非法期货不同,其他案件均为省外法院判决异地交易场所为非法期货,而该案为本省法院判决本省交易场所为非法期货。这一点看出湖南法院对本省交易场所不存在任何偏私袒护。
2、本案件为投资者亏损状告交易场所,并未状告会员单位。一审判决交易场所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认定交易无效。交易场所不服,二审交易场所主动拉上会员单位,希望法院追诉会员单位,即使败诉,也是会员单位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并未认同,最后维持原判,会员单位并未被要求赔偿,赔偿责任为交易场所。(其实二审败诉,交易场所和会员单位联系,会员单位一般也会承担责任,但是该案件看出交易场所推诿责任和会员单位或存在反目的情况,干脆把会员单位直接拉上推诿。目前国内由于保证金退还等,包括投资者赔偿问题,交易场所和会员单位从以前兄弟式的关系变成敌对关系。)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