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央行行长周小川“深夜喊话”,发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署名文章:
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监管空白或缺陷“打擦边球”,套利行为严重。理财业务多层嵌套,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存在隐性刚性兑付,责权利扭曲。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快速发展,部分实业企业热衷投资金融业,通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赚快钱。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少数金融“大鳄”与握有审批权监管权的“内鬼”合谋,火中取栗,实施利益输送,个别监管干部被监管对象俘获,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尚不到位。
周小川指出,在交易场所审批环节,一些交易场所和地方审批机构存在一定的利益关联。
11月7日,公安部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涉及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
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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