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媒统计,截止2016年,高频交易在外汇市场每日的交易额接近2,000亿美元,约占整体交易量的3.77%。来自波士顿咨询公司的资料:三年来算法交易机构在汇市的交易额已增长两倍多。
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HFT)是指一种伴有高周转率以及高订单率的算法交易(Algorithmic Trading)。这种由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和复杂的运算所主导的交易能在毫秒之内自动完成大量买、卖以及取消指令,并从极为短暂的市场变化中寻求获利。一般来说,高频交易的持仓时间普遍极短,甚至达到毫秒级。
HFT的精髓就是速度快,超越普通投资者、broker、SIP,但最重要的还是超越其他HFT。也因此这行的同业竞争更为激烈。
HFT系统所具备的特点:
1.可以比别人更快获取最新行情信息;
2.自己的委托单以比别人更快的速度到达交易所(如果同一时刻发送委托的话);
3.每天交易频次非常高。
关于HFT所具备的特性,市场上也有不少误解,数汇引用如下:
“1.超强的盈利能力,仿佛高频交易的机器就跟印钞机似的;
2.粹靠交易赚钱,有着神秘的数学模型和尖端科技,精准的预测市场走势,带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市场上呼风唤雨;
3.利用速度优势割其他机构类交易者的肉,大家认为这是作弊。”
高频交易是一个金融和计算机结合的产业,融合了两个高端产业特性,显得很是神秘,也的确使不少人对此趋之若鹜。但实际交易中,HFT并不能达到只手遮天那么神奇的效果。甚至市场上一些HFT能否顺利做到高频都是一个问题,部分交易者认为它现在做到的也只是低延迟。
高频交易技术广泛适用于易受(低)延迟影响的多类策略,基于各自注重的高频交易策略不同,对于高频交易的看法也并不相同,以下分别来自不同机构对HFT的定义。
1.国际监管组织
IOSCO(2010)经过征询各方意见后,给出了识别高频交易的几个特征:
①高频交易会用到复杂的技术手段,会使用从做市到套利等多种交易策略;
②高频交易是一种高级的数量工具,会在市场数据分析、选择交易策略、最小化交易成本、执行交易等整个投资过程中用到算法;
③日内交易频繁,与最终成交的订单相比,大部分订单都会取消;
④隔夜头寸数量很低甚至没有隔夜头寸,以便于规避隔夜风险、降低占用的保证金,即使是日内头寸持有时间也不超过几秒钟甚至不到一秒钟;
⑤使用高频交易的多数是自营交易商;
⑥高频交易对交易速度要求较高,都会使用直连交易所或机房托管服务/设备共置服务。
IOSCO还指出,高频交易公司利用微小价格变动进行频繁交易获益。交易执行速度与投资组合周转率(Portfolio turnover)是高频交易区别于其他算法交易的主要特征。
2.美国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高频交易的定义是:由专业交易者使用,在日内交易多次的交易策略。高频交易商利用数量化方法和算法系统,快速获取、处理交易指令信息并生成和发送交易指令,在短时间内多次买入卖出,以获得利润。极度频繁的交易和微小的价差是盈利的来源。
使用高频交易的自营交易公司还具备以下的特点:
①使用相当高速和复杂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指令的形成、传递和执行;
②使用co-location和直连交易所的数据通道,减少网络和其他形式的延迟;
③平均每次持仓时间极短;
④大量发送和取消委托订单;
⑤收盘时基本保持平仓(不持仓过夜)。
3.德国—欧盟
2013年5月21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发布德国高频交易法案的术语定义,主要包括4条标准:
①使用自有账户交易;
②使用延迟最小化的基础设施;
③大量日内信息处理量;
④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交易都是在没有人为干预情况下由系统生成、传输以及执行订单。
使用延迟最小化的基础设施是指,
①最小化匹配引擎与市场参与者基础设施之间的物理距离;
②采用是机房托管/共同位置;
③带宽达到10 Gbit/s。
大量日内信息处理量是指,每位市场参与者在250个交易日内信息的移动平均阀值达到75000条。
4.ESMA(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 Authority)的前身,欧盟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将高频交易定义为:
①高频交易是自动化交易的一种形式,并以速度见长。
②利用复杂的计算机和IT系统,高频交易员以毫秒级的速度执行交易并日内短暂持有仓位,通常高频交易员每日结束后不持有新增仓位。
③高频交易员以自有资本进行交易而不以客户利益为目的。
④高频交易有很多策略,但主要是通过超高速交易不同交易平台之间的金融工具来获取利润。
为了弥补现有法规的漏洞,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有效,2014年6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对《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的修订(MiFID II),包括《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和《欧盟金融工具市场监管》(MiFIR)两部分,框架首次对高频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
MiFID II对高频算法交易技术的定义说明:
“日内高频信息率”(High message intraday rate)表示平均每秒至少提交4条与所有金融工具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每秒2条提交某一种金融工具交易相关信息。该信息是为了使用自有账户进行交易而提交的,且所交易的金融工具具有流动性市场。每秒信息量的统计是基于过去12个月提交的所有信息或者:基于公司活跃的12个月提交的所有信息。
二、高频交易的由来
高频交易的概念出现在2005——2006年。2005年SEC为了保护市场公平,出台了Regulation National Market System(Reg NMS)法律。Reg NMS要求经纪人必须为他们代理的投资者找到一个“最好的市场价”,一个很严谨的定义。Reg NMS用了一个叫做National Best Bid and Offer(NBBO)的概念来定义“最好的市场价”。它把全美股票市场的买卖信息都汇总到一个地方(Securities Information Processor),然后计算出来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展示在各个证交所。
但在这项法律中,Reg NMS没能很好地考虑到SIP的速度。HFT纷纷设立了更高性能的独家SIP来缩短计算NBBO的时间,并以此为front-run的基础之一。另外,HFT创立了一个非常精细的时间表(latency table),表格里的时间是一个交易订单从任一券商到任一交易所所要花费的微秒数。这个时间表让HFT可以通过订单的传输时间来确认这个订单来自哪个broker,并据此预计交易的目的,在完善整个front-run中,HFT还进行了co-locAIton,把自己的计算机放进交易所内部去。
2010年5月6日,美国出现“闪电崩盘”(Flash Crash),道指日内大跌1000点,近1万亿美元市值蒸发,之后又大幅回升。SEC和CFTC将此归咎于高频交易公司。此后各方开始重视并加强针对高频交易的监管。
2013年5月,德国作为全球首个国家颁布实施高频交易法,9月意大利成为首个对高频交易征税的国家,规定若买入某个股票然后持有不足0.5秒就抛出,将按照0.02%的税率征收额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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