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思进
近日深陷“虐童”风波的红黄蓝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是开曼群岛。
实际上,在欧美,许多公司选择以“离岸公司”(offshore corporation)或“境外公司”,来展开商业活动。为何很多公司热衷于在开曼群岛注册?
离案公司,通常指的是并不在注册地进行实质业务的公司,有时也被称为非居民公司。从法律角度来界定,离岸公司指的是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
比如,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被称之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开曼群岛曾经是英帝国的一部分,作为殖民地,然后成为英国的海外领土,英语是开曼人的主要语言,英国的普通法一直是开曼司法制度的标准。
由于开曼群岛没有所得税,注册离岸公司只是一个简单的流程,开曼群岛便成为众所周知的避税天堂。因隐私和开曼免税优惠,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已经是外国商人持有离岸银行账户的非常流行的选择。
开曼群岛的公司是根据开曼的1961年“公司法”运作的,吸引了众多国际业务,许多离岸投资者选择纳入其管辖范围。开曼群岛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吸引力,聚集了包括信托公司、律师、银行、保险经理人、会计师、管理人员和共同基金经理,因为它是一个非常发达和稳定的经济体。
为什么有那么多欧美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
前面已经提到,所谓的“豁免”,主要是指相较欧美主要国家在税务上的豁免。
当然啦,外国投资者选择开曼群岛,还有其他的理由和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稳定性。由于受银行体系、离岸公司和旅游业的影响,开曼一直保持稳定,经济保持强劲增长;
其次,与许多其它所谓的“避税天堂”不同,开曼群岛遵循国际税务法规,不太会被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怀疑而进入他们的黑名单;
因为不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批准,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手续简单,其过程只需要一天;与其它司法管辖区相比,最初的公司注册和年度续展费用比较低廉。
此外,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更提供了灵活性的选择。
例如,公司董事和高管不一定是合法居民,充分享受隐私权,所有与开展业务相关的公司文件(如股东名册或会议记录),都不必向开曼群岛的政府机关登记,并可存储在世界任何地方,也不需要举行年度股东大会或年度审计,公众不得查看董事和高级职员登记册或股东名册,公司帐户在这个辖区内是隐秘的。
而且,重要的是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不需要前期资本,在银行或托管中存入法定资本,当公司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时,没有税收或任何印花税,除非这些股份与房地产投资有关。
还有一点,如果公司发生兼并了(公司允许与开曼群岛或其它国家的其他公司合并),最终兼并可能导致该公司在任何管辖范围内,合并后的公司往往选择留在开曼群岛的管辖区域,以获得诸多好处。
最后,再提一下,美国对于在美国股市上市的离岸公司,金融上的监管和本地公司一样的,都得受到美国证监会的监管。不过,若要在法律上追究在美国上市的离岸公司的刑事或民事责任,那就不容易了。即使使用所谓的《长臂法案》在美国对它们进行起诉,进入司法程序也将极其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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