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街讯,11月15日,江西省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在全省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对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涉金融失信关联黑名单和失信重点关注名单进行核查清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地方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核查情况
此次由金融办牵头负责治理的黑名单包括涉金融领域失信关联企业黑名单10家、非法集资预警名单12家和工商经营异常企业名单27家,涉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交易场所、P2P以及其他行业领域。
各地要分门别类核查企业情况,摸清风险底数。对于失信关联企业,要会同法院了解债务状况和执行情况;对于非法集资预警名单,要组织相关部门上门核查,全面掌握风险点;对于工商经营异常企业,要会同工商部门详细了解企业异常情况。有关核查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反馈我办。
二、督促限期整顿
各地要结合核查摸底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对名单内企业主体依法治理整顿。
对于我办监管的失信关联企业,要通过上门约谈、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责令其履行法定债务,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对于未取得经营资格或已经取消经营资格,使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名称或仍从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要协调工商部门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采取责令变更登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对企业进行“除名”;
对于非法集资预警的P2P企业,要纳入互联网金融整治范围开展整顿;
对于其他无主(监)管部门的非法集资预警企业,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分类采取措施,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请各地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整顿工作,争取实现全部清零。
三、强化跟踪督导
为加强对治理整顿过程的指导和监测,请各地于每月25日前,将上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反馈我办。我办将适时成立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排查整顿工作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于3月25日前书面反馈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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