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一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结算处关于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情况的通知》(济银支付[2017]127号)文件在网上流传(详见《国家清理40家互联网外汇平台:美国11家,香港13家,广东6家,浙江3家,上海2家…》),因该文件附有“非法外汇平台”名单,在网络投资圈内引起一阵波澜,很多人质疑该文件的真实性,笔者暂未证实,但是针对互联网外汇、贵金属的清理整顿消息并非空穴来风,而且利用关停支付通道的手段配合完成清理整顿也并非没有先例。
回顾国内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进程,最早也是从银行体系内透露出的风声。早在2016年6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发文称,E商贸通不提供资金监管、托管、存管功能,提示谨慎选择交易场所,后来各大银行相继否认提供存管服务,自此,交易场所引以为傲并作为宣传核心要素的“资金存管”退出历史舞台,交易场所的“银行背书”效力大减。
接着天津文交所邮币卡停盘、天津贵金属9月30日终止现货交易业务等典型事件的出现,使交易场所面临大整顿不再是秘密,银行支付通道逐渐收紧审批,甚至主动公布风险企业名单以隔离风险。最终大多数交易场所能按照《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0号)的要求,在2017年6月30前实现停盘,也离不开各大银行通道暂停入金功能的配合。
笔者曾于11月初在朋友圈发布风险提示,内容如下:
早在2017年7月份,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习近平主席透露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已经过去,李克强总理的“普惠金融”概念已被否定。接着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涉及“创新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审判工作提供指引,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成为指导思想。
11月初,公安部也召开了关于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会议。至此,从公安机关到人民法院,针对网络投资相关案件的态度已经相当清晰,而接连流出的各大交易场所在与投资者的诉讼案件中败诉也可以看出最高院的文件已经在法院的审判中实践。
2017年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且将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工作年度考核,文件中透露出的对支付行业的清理整顿的决心毋庸置。
有心的网络投资圈的从业者也可以看出,近一个月,各大外盘、港盘能够使用的资金支付通道在减少,而仅在使用的支付通道出现问题的机率也在提高,这也绝对不是偶然,无证支付业务会逐渐被叫停,持证机构对网络投资业务也会相当谨慎。这么看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结算处关于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情况的通知》(济银支付[2017]127号)的可信度很高,而且并非仅针对网络外汇,网络贵金属平台也应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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