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曝光了青岛检查组对部分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后的情况汇总表,表格内容包括交易场所名称、交易品种及存在的问题。其中,在“存在问题”一栏,基本上每家交易场所都存在无“T+5″限制这一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表格列出的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中,正元恒邦贵金属尚未营业。据近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态,将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由此可见,青岛将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交易场所进行严格整改。
以下是上述表格内容的文字版:
交易场所名称 | 交易品种 | 存在问题 |
华银贵金属 | 白银加工品、白银银条 | 采取“会员(贸易商)—客户(交易商)”一对一交易模式、会员向客户报买卖价格、与客户进行反方向交易;采用预付款交易方式(类似期货交易中保证金交易制度,买方支付一定款项后不发生交收及可转让该具体交易产品,以下统称“类似保证金制度”);买方缴纳预付款(或租金)后,取得库存凭证,可通过库存凭证进行产品再转让;实物交收占取其内部交易量约5%;无“T+5”限制,以上现象有违38号文、37号文中“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的规定,且实际交易中投机成分过重。 |
华益金安贵金属 | 黄金白银加工品、金银条 | 客户与客户之间交易,存在电子化撮合交易;实行预付款交易方式,客户交纳预付款后即可买卖相关交易品种;存在做空交易方式;无“T+5”限制;实物交收比例过低,以上现象有违37号文、38号文中”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的规定,做空机制偏离现货交易目的。 |
九州商品(尚未营业) | 大宗商品(包括贵金属) | |
正元恒邦贵金属(尚未营业) | 白银、铜、铂金、钯金 | 该交易场所尚未正式营业,据检查组向交易场所相关高管了解。该场所拟采取“代理商—客户”一对一交易模式,代理商与客户进行反向交易;拟实行定金交易方式(类似保证金制度);且存在做空交易方式;无“T+5”限制。以上交易规定或交易模式有违38号文、37号文“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的规定。 |
国金贵金属 | 白银银条、银锭及其他工艺品 | 该场所采取“代理商—客户”一对一交易模式,代理商与客户进行反向交易,实行定金交易方式(类似保证金制度),且存在做空交易;无“T+5”限制;实物交收比例占全部交易量约5%,以上交易规定或交易模式有违38号文、37号文“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的规定。 |
国际商品交易所 | 橡胶、尿素 | |
蓝海股权 | 企业股权 | |
易货商品 | 大宗商品、消费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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